客服热线:1370194168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2026-07-17 1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 “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 “十五五”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及220千伏变电站接入系统方案项目
 
2.2 项目编号: 国企招采 -2026-426
 
2.3 项目概况: 为明确电网建设、新能源开发、储能配置、数字化转型、市场化运营、新技术落地等全维度发展路径,系统性指导区域增量配电网建设、运营、管理, 服务 220千伏变电站电网互联工作 ,全面提升区域电网安全保障能力、绿色低碳水平和智慧运营效能。 一是 拟开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 “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海大道以北,洪泽湖大道以南,南水北调、京港澳高速以东,青州大道以西,面积约330平方公里 ;二是开展 220千伏洪泽、冀州变电站电网互联方案编制 ;具体 工作 内容详见 服务需求 。
 
2.4 招标范围:
 
① 完成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 “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报告编制、成果汇报及修改完善、最终成果提交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②完成220千伏洪泽、冀州变电站电网互联方案编制,包括但不限于 资料收集、 电网互联方案一次二次设计、 报告编制、成果汇报及修改完善、最终成果提交及相关后续服务等。
 
2.5 服务期限:
 
2.5.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网 “十五五”发展规划 编制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 60日历天内完成 全部工作 。
 
2.5.2 220千伏洪泽、冀州变电站电网互联方案编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自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开始 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2.6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2. 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相应能力。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电力,服务范围须包括规划咨询(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截图须显示 投标人单位名称、备案专业、服务范围 等)。
 
( 2)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①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专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具有电力(或能源)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业绩要求:
 
3.4.1 规划服务 业绩: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在 50万元及以上的 电网(电力) 规划服务 类 业绩 ;
 
3.4.2 接入系统或电网互联业绩: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 以来承担过 电压等级 220千伏及以上 接入系统或电网互联 类 业绩 。
 
以上业绩均 需提供下述证明材料:
 
( 1)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章的业绩合同;
 
( 2)公示公告截图或发票,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
 
①公示公告截图, 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网站》 或电力(或能源)企业相关网站 ;
 
 
② 指对应本项目任意金额的发票以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发票需显示项目名称或项目简称等可证明该发票与项目对应的相关内容 。
 
3. 5 信誉要求:
 
3. 5 .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注: 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
 
3. 5 .2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 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 5 .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 6 其他要求
 
3. 6 .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 2026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 ,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 6 .2 单位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
 
3. 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7 月 20日 9时00分至202 6 年 08 月 09 日 17时 3 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平台操作手册及相关文件合集》。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 8 月 10 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恒信咨询网》 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7.1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7.2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7.3 投标人参与同时期不同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拟派同一项目经理已中标其他项目的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江南(中国)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力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 7号楼东单元
 
联系人: 高先生
 
电话: 0371-68682670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 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 袁芙蓉
 
电话: 0371-55131206、0371-86688491
 
邮箱: hxzx04@163.com
 
监督部门:河南航空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 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 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 0371-60600715
 
邮箱: fztzjtjj@163.com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相关招标信息
推荐招标信息
点击排行